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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第二十八期)
  •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7/29 15:26:00

 

建  言

第 7 期

(总第二十八期)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2019年7月29日



以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契机

加快推进我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战略部署。我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结构调整,大力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制约我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弊端明显、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开放程度较低的三个关键“短板”和经济发展内在不足、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开放型经济发展缓慢的三个“瓶颈”依然存在,因此我省应积极借鉴国际上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经验,依托自贸区,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加以借鉴创新。加快弥补我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短板”、冲破我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瓶颈”,实现辽宁的全面振兴。

(一)以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契机,加速构建我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1.充分发挥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的优势,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我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体制机制支持。

依托自贸区,快速推进“清单式”简政放权,即快速推出“行政权力清单”,真正落实权责一致的原则;快速推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明确部门履职范围,理顺职责关系,清晰责任边界;快速推出“政务服务清单”,推进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即要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的优化,进一步简政放权,实现高效管理,将政府职能限定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给市场经济以充分的自由,为我省自由贸易港建设与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体制机制支持。

2.充分发挥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的优势,激发市场活力,为我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彻底解决辽宁体制机制积弊,除了减少政府对微观企业的干预行为并通过深化改革、界定好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外,还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完善市场体系,激发市场活力。借助自由贸易港建设赋予辽宁的历史性机遇,尝试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新型融资模式,刺激微观企业的投资积极性,提升我省经济的内生发展动力,为我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3.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争端解决机制,为加快推进我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良的法制环境。

要进一步对接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支持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入驻,提高商事纠纷仲裁国际化程度。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口岸监管执法流程,探索“一口对外、一次受理和统一反馈”的口岸管理模式,实现由“串联执法”转为“并联执法”。

4.积极争取税负改革授权,为加快推进我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良的税负环境

世界典型的自由贸易港都竭力地在降低税负、优化税收环境上做文章。因此,我省对于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也应高度关注此问题,力争做到:除少数货物以外,绝大多数货物无关税,无增值税;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税制简单,税负较低。

(二)以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契机,加速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进一步放宽自然人移动的自由,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持。

要依托自贸区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强化激励,吸引领军科学家、企业家、归国创业人员等高端人才,建设国际化人才特区;加大对海外人才服务力度;推进国际人才进出便利化;实行更加开放的永久居留政策;营造国际化、便利化的人才服务环境;创新人才服务体系,等等,从而为我省自由贸易港建设与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持。

2.有针对性地扩大相关产品的进口,满足制造业产业升级的需要,提升制造业实力。

我省可根据产业升级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根据制约产业升级的中间产品、装备或技术缺口,加大相关产品、装备和技术的进口。借助进口国际上先进的产品和技术加速推进我省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推进我省制造业进入中高端产业链。

3.推进传统优势产业与培育新兴产业并举,以此推动制造业全面升级。

充分利用国家赋予辽宁建立自贸区的历史性机遇,与新一轮的东北振兴战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一方面,积极促进装备制造业、冶金业、石油化工业、农产品深加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从而全面推动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

4.扩大服务业领域的开放与合作,全面提升服务业实力。

我省可尝试在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出台具有符合各自行业特征的开放措施,有针对性的促进相关服务业的升级发展。同时,向国家争取将我省纳入我国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试点,使得我省相关服务贸易企业能够享受服务贸易通关便利性政策与面向出口服务型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等。

(三)以自由贸易港建设为契机,加速推进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

1.全面推进贸易便利化、自由化,以此推动国际贸易转型升级。

如对进出口商品的种类、价格和数量基本不设管制;管制类商品极少,清单一目了然;报关仅仅是备案性质,不需要海关批准;大多数商品可以豁免报关;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贸易许可、支付结算、资质登记等平台功能,逐步实现企业通过“单一窗口”一站式办理所有通关手续。

2.巩固欧美传统市场与开拓中东欧新兴市场并举,以此应对国际贸易环境的复杂多变。

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国际贸易环境中,我省应在努力巩固欧美传统市场份额的同时注重并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我省应充分利用“17+1”经贸合作示范区与今年作为主席省的机遇,全面扩展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一方面,尝试将我省的石油化工、装备制造、钢铁等富裕产能输出到中东欧国家;另一方面,通过与中东欧国家在政府和民众各层面的交流,更加深入地了解中东欧国家的民俗和文化,不断开拓贸易合作新领域。

3.充分发挥我省既沿海又沿边的地缘优势,构建东北亚开放的大门户。

我省是东北唯一的既沿海又沿边的省份,也是东北的出海大省。我省应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借助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契机,加强与日韩俄的经贸合作。一方面,加强与日韩俄政府和法定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建设中日韩自贸区、中俄自贸区,以及推动我省与日韩在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框架下拓展区域性经贸合作,尝试建立区域性经贸合作示范区,与我省的自由贸易港建设进行有效对接。

4.进一步推动投资便利化、自由化,为我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资本支持。

要积极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对外来及本地投资者一视同仁;实行开放的外资政策,除少数行业外,绝大多数行业外资可以自由进出;在推进推动投资便利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投资自由化,即推进资金进出自由、离岸金融业务广泛开展等便利化、自由化,为我省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资本支持。

 

<本文系2018年辽宁省教育厅项目“自贸港建设与辽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对策研究”中期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

杨    达  辽宁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研究员

孙    丽  辽宁大学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辽宁大学自贸试验区研究院副院长    辽宁省新型智库专家

孙    娜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       辽宁省新型智库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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