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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第二十六期)
  •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5/30 15:22:00

建  言

第 5 期

(总第二十六期)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2019年5月30日



沈阳片区体制机制改革的路径和政策建议

 

沈阳片区是辽宁自贸试验区的内陆片区,自成立以来积极复制和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创新经验,结合实际主动进行改革,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探索构建了“管委会+公司”“开发区+园区”管理模式;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制定了政府权责清单,对外公布若干营商政策法规;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投资审批领域实行限时办结制,实现了26证合一;综保区新B区已正式获批,并协调海关出台了一系列通关创新措施;制定税收返还、科研奖励和补助等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为科技创新和片区发展搭建了良好的引智平台。

沈阳片区体制机制改革虽然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进一步突破、创新和持续优化。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由于经济和社会职能割裂、权责利不匹配,导致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各方面体制机制存在制度障碍,与绩效管理相匹配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在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外商投资报告和公示制度尚未健全,企业走出去备案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的内容与上海自贸试验区相比仍有缩减空间,缺乏具有地区特色的投资领域开放导向。在科技创新与人才引进方面,缺乏科技发展所需的高端创新服务平台。高端人才,尤其是科技高端人才的市场化评价机制不健全,高端人才的引进渠道相对单一,人才集聚度有所不足。

针对沈阳片区的体制机制改革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应突出对标国际,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结合实际问题,大胆进行改革探索,努力构建一套高效、便利、协同、安全的体制机制。

(一)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方向及实施路径

一是适时推进沈阳片区与浑南区合署办公。主要采取两块牌子、两套人马,解决两区经济社会管理割裂以及土地整理、债务分配权责利不匹配等问题。二是借鉴法定机构运营管理机理。探索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管理局作为沈阳片区的法定机构,利用政府市场化运作,提高政务服务的灵活性、高效性和独立性。三是加强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沈阳片区跨区域商事通办机制,允许全省企业跨区域办理沈阳片区的商事事项。四是加强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和简化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给市场放权,推动实现市场准入、执业资格等领域的管理方式转变。五是健全司法保障机制。推进设立自贸试验区法院或功能性法院,处理片区内投资、贸易、金融、外商商事等纠纷,构建便捷快速的终审审判及仲裁机制。

(二)对标国际改革投资体制机制的措施

一是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投资管理体系。落实好国家在投资准入方面赋予先行先试的权利,重点研究日韩对外投资的最新趋势,争取在跨境互联网服务、科技协同创新、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大开放力度。二是建立高标准投资管理机制。推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准入清单之外的行业。探索强化外商投资实际控制人管理,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探索构建沈阳片区外商投资指数。三是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大力推进土地“先租后让”模式,支持企业先租赁土地,减少囤积土地行为。推进土地“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模式,确保各项规划得到有效执行。

(三)对标国际贸易便利化改革的措施

一是培育跨境贸易新模式、新业态。依托大数据,推动与东北亚国家的跨境电商贸易模式创新。引进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离岸商品贸易和服务外包。二是探索建立内陆自由贸易港。依托沈阳港,积极申请建立沈阳内陆自由贸易港,提升内陆自由贸易港产业功能。三是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协调外汇、国税等部门共享监管信息,与出口信保公司和银行开展合作,将外汇结算、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功能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四是推进监管制度创新。研究制定再制造旧机电设备允许进口目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试点开展工程设备、数控机床、通信设备等入境维修再制造业务。做好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工作,确保“自贸试验区内无假货”。

(四)推进科技进步与体制机制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是加强跨境、跨区域协同研发创新。引入几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研发中心、设计中心,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与境外企业和研发机构共同打造跨境行业实验室和协同创新联盟,搭建跨境项目交流平台。二是建立双自联动机制。健全沈阳片区与自创区联动协调机制,利用沈阳自创区各类创新资源,加快推动双自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联动共享。三是搭建“基金+创通票”双渠道机制。加强与省产业(创业)引导基金的合作,扶持沈阳片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出“创新创业通票”制度,为研发创新产业链提供全套价值服务。四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职能。联合保险公司开发知识产权综合保险,推行侵权第三方保险赔付制度。争取与省外知识产权部门开展合作,探索与东北亚国家建立跨境产权纠纷协调机制。

(五)人才“引、育、用”具体措施及对策建议

一是创新人才服务管理体系。综合运用区内企业需求、国际职业资格特点、行业研究成果及专利、社会评价导向等,建立沈阳片区特有的人才评价标准,并简化人才评价流程。结合人才评价标准,出台人才薪酬指导目录。二是绘制人才需求地图。结合沈阳片区人才发展规划和目标,依托大数据绘制出沈阳片区“人才需求地图”,建立人才需求储备库,为区内企业提供精准招才引智服务。三是设立人才发展引导基金。集合片区财力,建立人才发展引导基金,对片区作出积极贡献的相关人才给予奖励。人才发展基金享受的政策,如果与沈阳人才政策重复,可择优选择,不可重复享受,进一步增强各类高端、专业人才及大学生进驻沈阳片区发展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

孟 炜 中   辽宁省新型智库专家

孙     娜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     辽宁省新型智库主任

刘 宇 驰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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