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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第二十一期)
  •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2/28 15:49:00

建  言

第 9 期

(总第二十一期)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2018年12月28日


辽宁自贸沈阳片区

政策协同区发展对策建议


《关于推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与重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在内的多个重点政策协同区,对加快沈阳片区制度创新及成果复制推广,开展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的协同联动,有效解决政策协同区发展面临的桎梏和瓶颈,优化和升级沈阳产业结构,加快辽宁全面振兴发展有着重要推动作用。

一、沈阳片区政策协同区发展现状及面临问题

沈阳片区的重点政策协同区主要包括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现状及面临瓶颈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是中德园。2017年,中德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615亿元,同比增长49%。形成了装备制造业产业、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医药化工产业、食品饮料及包装产业、纺织服装及染整产业、摩托车及零部件产业六大产业集群。

中德园主要面临四个发展瓶颈。第一,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产业占据主要地位。第二,企业国际化程度不高,企业全球化经营能力不足。第三,企业整体实力不强,行业领军型企业数量少。第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企业包袱仍然较重。

(二)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发展现状及面临瓶颈

2017年,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共聚集各类金融企业及分支机构923家;共引进23家基金公司入驻基金大厦,管理规模为52亿元;金融要素市场达到9家。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4.8亿元,同比增长4.8%;服务业增加值329.8亿元,同比增长4.5%。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主要面临五个发展瓶颈。第一,金融法人机构数量有限。第二,创新型金融机构集聚度不高。第三,要素交易市场种类不多。第四,金融政策创新不足。第五,金融开放与合作程度有限。

(三)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现状及面临瓶颈

2017年,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1亿元,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59亿元,增长9.8%。高新区下设4个产业园区,沈阳国家大学科技城、泗水科技产业园、国际新兴产业园、现代商贸区。高新区已组建各类创新联盟28家,拥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21个,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有48家。

高新区主要面临四个发展瓶颈。第一、经济发展体量不高,综合排名逐年下滑。第二、产业实力不强,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第三、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第四、创新型企业成长路径不通,尚未建立“初创-瞪羚-独角兽”的科技型企业培育机制。

二、沈阳片区政策协同区发展路径及对策建议

沈阳片区的制度创新成果不仅要优先、持续在政策协同区复制推广,还要与政策协同区创推联动、发展联动,努力将政策协同区打造成为与沈阳片区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相辅相成、互利共赢关系的区域。

(一)建立沈阳片区政策协同区工作机制

第一,由沈阳片区和政策协同区共同组建协同发展公司,具体负责自贸试验区与协同区协同发展日常经营管理和项目具体运作。第二,由沈阳市级层面制定沈阳片区与政策协同区财税分享管理办法,制定科学的跨区域财税分享管理制度。同时,制定沈阳片区与政策协同区数据资源共享共建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对接、数据直连,共享项目库、科技成果库等。

(二)着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第一,复制推广沈阳片区线上线下商事“单一窗口”模式,“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第二,建立跨区域商事通办机制。第三,进一步健全政策协同区法规体系,尤其在财政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引进和培育等方面建章立制。第四,复制推广沈阳片区综合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建设经验。

(三)高标准建设投资管理机制

第一,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对标国际投资开放规则,研究日韩及东北亚国家的对外投资政策及产业结构,有针对性地开放政策协同区的投资领域。第二,探索建立涵盖各个政策协同区的外商投资指数,并依据指数适时调整和创新政策。第三,复制推广沈阳片区境外投资管理机制,支持政策协同区围绕日韩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定境外投资便利化措施。

(四)推进贸易便利化制度改革

第一,加大政策协同区应用沈阳片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力度,实现货物作业“一站式”、通关无纸化。第二,利用沈阳片区“集报集缴”通关改革制度等多项创新成果,支持政策协同区开展进出口业务。第三,依托大数据,推动政策协同区内服务贸易模式的创新。第四,利用沈阳片区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提升政策协同区的服务跨境交付能力。第五,加快整合电子商贸基础信息资源,建立政策协同区特色化的电商综合服务数据中心。

(五)加强科技创新及产权保护制度

第一,联合沈阳片区共同设立科技发展专项基金,争取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打牢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第二,推出“创新创业通票”制度,为研发创新产业链提供全套价值服务。第三,复制推广沈阳片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区法院、仲裁院、行业协会的紧密合作,建立有效的裁决与社会监督机制。第四,联合保险公司推出知识产权综合保险,实行侵权第三方保险赔付制度。

(六)构建人才智力服务保障机制

第一,政策协同区与沈阳片区共同建立人才引进及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政策协同区与沈阳片区联合参加各类高端人才招聘会,精准吸引高端、紧缺人才来沈就业。第二,由沈阳自贸片区牵头联合政策协同区与全球知名高端人才中介服务企业开展合作,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多点合作联盟。

(七)加快金融机构与服务创新

第一,在沈阳片区探索建立金融服务业负面清单,放宽准入标准,积极支持沈阳金融商贸区金融机构在沈阳片区设立机构,谋求协同发展。第二,将沈阳金融商贸区内的票据资产交易中心、股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平台延伸至沈阳片区。第三,在沈阳片区开展科技投贷联动试点,试点成熟时,向政策协同区推广。

(八)谋划“国企改革”协同发展机制

第一,支持经开区、高新区等政策协同区国有企业在沈阳片区设立商贸子公司、融资租赁子公司,帮助国有企业打造海外进出口的一体化平台及企业设备更新平台。第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政策协同区多点设立维修再制造基地。第三,支持经开区、高新区等政策协同区国有企业在沈阳片区设立资金管理公司,扩充企业资金实力。第四,支持其国有企业组团在沈阳片区设立股权投资基金,面向境外募集资本,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第五,引导经开区、高新区等政策协同区国有企业在沈阳片区设立子公司时,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企业职工持股制或给与股权期权,建立具有竞争力的企业职工薪酬体系,助力区内外国有企业转型发展。




作者单位:

王 福 全    辽宁省新型智库专家

孙     娜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

辽宁省新型智库主任

张     萌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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