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建言  ->  详细内容
建言(第十四期)
  •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3/5 9:29:00

建  言


第2期

(总第十四期)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2018年3月5日



推进“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过程中

风险防范的建议

李焱  黄庆波   赵玲


大连是辽宁和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最高的城市,也是辽宁和东北地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先导区,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将主要以国际产能合作的形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参与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值得省内其他地区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参考和借鉴。    一、大连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产能合作现状分析

(一)大连对沿线国家贸易情况

大连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贡献巨大,对辽宁省乃至东三省的经济增长有着重要贡献。2006-2016年,大连外贸进出口额由293.24亿美元增加到507.88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为5.6%。其中,出口额由156.55亿美元增加到240.74亿美元,进口额由136.69亿美元增加到267.14亿美元。然而近三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大连进出口总额较同期呈现显著下降趋势(表1)。


表1  2006-2015年大连市进出口情况(单位:亿美元,%)

年份

进出口总额

增幅

出口额

增幅

进口额

增幅

2006

293.24

24.66

156.55

25.90

136.69

23.27

2007

363.03

23.80

196.94

25.80

166.09

21.51

2008

449.09

23.71

238.39

21.05

210.70

26.86

2009

403.47

-9.98

208.18

-12.42

195.29

-7.42

2010

501.95

24.41

260.46

25.11

241.48

23.66

2011

585.25

16.60

303.50

16.10

281.75

16.70

2012

625.63

7.42

336.91

12.05

288.72

2.47

2013

676.54

8.10

367.51

9.08

309.03

6.98

2014

645.78

-4.54

294.82

-19.76

350.96

13.57

2015

550.91

-14.7

257.97

-12.52

292.93

-16.54

2016

507.88

-7.81

240.74

-6.68

267.14

-8.80

资料来源: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

进入2017年,大连市对外贸易出现好转态势。上半年,大连市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079.48亿元,同比增长29.53%。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共计527.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69%,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25.38%。目前大连与“一带一路”沿线的主要贸易国家按贸易额排名包括俄罗斯、新加坡、阿曼、沙特、卡塔尔、伊朗、马来西亚和印度。


表2  2017年上半年大连市对“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外贸进出口总量排名

排名

国家(地区)

进出口额(万元)

同比增幅(%

1

俄罗斯

931681.98

55.87

2

新加坡

879083.39

-5.87

3

沙特

661982.91

126.43

4

阿曼

429792.49

-1.70

5

卡塔尔

314798.87

35.96

6

伊朗

293819.84

18.44

7

马来西亚

242057.07

10.22

8

印度

202322.56

4.82


大连积极推动外贸业的创新和结构优化。目前已出台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外贸企业孵化基地“实施办法”、鼓励外贸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创新贸易模式,扩大出口。2016年,大连市建设了9家外贸企业孵化基地、10家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11个海外仓和3家省级出口基地。

同时,大连加大“一带一路”市场开拓力度。一方面,通过境外展会实现本地优势出口产品的外销。2016年,大连共组织和参与组织境外展会63项,其中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展会20项;2017拟参加境外展会82项,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点展会30个。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已在境外设厂企业的作用,依托大连达伦特有限公司在波兰华沙设立“贸易服务中心”,挖掘潜力,寻求合作商机。

(二)大连对沿线国家投资现状

(1)大连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规模

截至2016年底,大连市对“一带一路”沿线19个国家进行直接投资,年末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34747万美元,其中新加坡是大连市对外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达到15333万美元。

(2)大连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行业分类

从行业类别来看,大连市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行业类别涉及广泛,其中2016年尤为突出的是大连对互联网行业的投资,投资数额高达约5049万美元,其次为渔业,对外总投资额约1080万美元,纺织业对外总投资约648万美元,批发业约515万美元。与2015年相比,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行业中互联网行业投资数额剧增,其次渔业、纺织业投资数额也得到较大增长。

(三)大连在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工程承包情况

截至2016年底,大连共在22个沿线国家开展工程承包项目。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程承包项目来看,大连在印度有4项重点工程承包项目,总承包金额达669000万美元;在俄罗斯有3项重点工程承包项目,总承包金额为152000万美元;在巴基斯坦有3项重点工程承包项目,总承包金额为225000万美元。此外,在伊朗、哈萨克斯坦、印尼、尼日利亚、香港,均有重点工程承包项目。

从工程承包项目种类来看,以轨道交通装备和钢铁及有色金属行业为主。重点工程承包项目中,有5项轨道交通装备行业项目,总承包金额达1306000万美元。有4项钢铁及有色金属行业项目,总承包金额为352000万美元。此外重点工程承包项目还包括电力业和轻纺业。

二、国际产能合作的主要风险及原因分析

2016年大连对外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双双下滑,分别下降了7.81% 和22.1%,境外投资有盈利的企业仅有74家,占23.3%,境外投资企业亏损达2664万美元。调研分析结果表明,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抗风险能力偏低、政府服务不到位,这也是制约大连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突出问题。因此,加强风险分析,及时化解产能合作风险,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

(一)国际产能合作的主要风险

1、政策风险

沿线一些国家对外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差,很多国家相关法律不够完善,还有的国家对待外资实行一系列不平等政策,使中国企业在与沿线这些国家进行产能合作时利益得不到保障。还有一些沿线国家认为中国国企的投资行为全部由中央政府操控,造成了很多投资目标国政府对我国投资的故意阻挠和目标国国内民众的抵触情绪。

2、外汇风险

沿线国家大多实行浮动汇率制度,汇率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而企业自身的外汇风险意识比较薄弱,易导致较大的外汇风险。随着“一带一路”的建设,以及国际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外汇存量的进一步增加,使得外汇风险增大。 3、经营风险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融资项目主要由中国银行负责,未来三年预计中行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贷款将增至1000亿美元。由于涉及金额巨大,必须在进行产能合作等项目时注意信贷风险,比如中国企业在国外运营时使用的当地货币是否有贬值的可能性。 “一带一路”物流运输距离比较远,而我国的物流基础设施也比较落后,物流信息的偏差既会增加企业的物流成本,也有可能带来贸易摩擦。

4、法律风险

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大部分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相对落后,有关投资、贸易的法律制度相对不完善。大多数沿线国家的司法独立性、廉洁度、程序保障等司法执法要素难以保障国际产能合作的合法权益,政府对合同的执行力度不够,法律执行的效率和最终结果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产能合作难以得到有力的保障。

5、社会文化风险

在沿线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建设需要土地和厂区,因而就会产生占地需求,对于土地征收的程序、流程、补偿标准的理解差异将会导致移民对于安置和补偿的不满,严重的可能会引发游行示威,甚至群体性事件。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的发展,人们权利维护意识的提高以及法律法规的完善,越来越多的政府组织、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加强了对劳工权益的保护,颁布了各种法规、条例等,这对项目投资方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二)国际产能合作风险的原因分析

1、国际产能合作服务体系不健全

第一,对产能合作的风险防范系统不健全,各项支持政策比较分散,还没有形成体系,对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的监测相对滞后,难以真正帮助大连企业应对各种风险。第二,大连国际产能合作的法律、会计、财务、评估以及投资咨询等业务远不能满足大连企业“走出去”的现实需求,无法为企业进行国际产能合作提供充足信息和有效指导。第三,大连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开放程度较低,金融机构海外布局尚处起步阶段,还未形成覆盖全球的经营网络,与快速壮大的国际产能合作难以匹配;离岸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等业务缺乏,增加了大连进行国际产能合作的风险。

2、国际产能合作融资风险较大

第一,融资的手段和方式滞后于企业产能合作多元化融资需求,多数海外项目都采用“内保外贷”的融资方式,但民营企业由于缺乏担保资源往往较难获得资金支持。第二,国际产能合作项目普遍周期长,贷款风险大,金融机构放贷意愿不强。第三,融资成本偏高,削弱了企业产能合作的竞争力。

3、企业风险意识较差

第一,多数企业缺乏对东道国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法律框架和政治体制的了解,不熟悉东道国商业习惯、法律环境,项目落地困难和企业被罚等现象时有发生,零部件本地采购原则、劳工保护措施等引发的问题时常出现。第二,大连企业对海外投资保险承保范围、操作的流程,以及相关费率等知识掌握不透;特别是私营企业或中小企业,普遍存在风险管理水平低和风险管理意识淡薄的问题。

4、企业品牌意识不强

第一,国际产能合作过程中,大连许多企业在品牌形象维护、知识产权保护、外方违约责任追究、反倾销诉讼等方面自我保护能力薄弱。第二,多数企业还处于单打独斗的局面,抱团“走出去”的意识不强,相互之间缺乏合作,不利于品牌的创造与维护。另外,有些企业技术相对落后,导致部分产品和装备质量不高,也制约着国际产能合作的进展。

5、企业生产方式粗放导致风险加剧

现阶段大连许多对外投资项目都属于资源消耗型,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这可能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生严重的社会文化风险。当大连的投资涉及到一些当地民众对自然环境依赖程度较高的地区时,由投资项目导致的环境问题可能会影响民众的生产生活,使其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等物质资源,在可预期的时期内使居民的生活质量下降,从而可能引起利益受损群体的抗争活动。

三、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能合作风险防范的建议

大连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各国进行国际产能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值得辽宁各级各界思考和关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能合作风险防范,需要政府和企业“双管齐下”,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和市场导向原则,积极推进、奋发有为,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推进国际产能合作顺利进行。从政府方面来看,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完善服务体系、搭建平台载体、推进智库建设。从企业方面来看,要提高企业风险意识、作好前期调研、提升企业实力。

1、加强政府引导,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可由政府牵头,通过市领导出访进行境外考察、调研及谈判,促成产能合作项目尽快达成。及时收集、报送拟开展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情况以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第二,进一步完善“中央-地方”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各部委对辽宁与“一带一路”沿线产能合作的支持和指导。第三,健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建立“走出去”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企业、政府各部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相关发展战略、支持政策和市场规划等,加强各涉外机构间的联系,搭建机构间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平台,统筹指导国际产能合作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完善服务体系,便利产能合作

第一,构建综合性风险指标体系,制定国别、行业、项目风险指标体系,体系应包含政治风险、外汇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社会风险等指标,同时对各风险指标进行动态监测与追踪,实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第二,加快建立全覆盖的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加强对海外风险的监测,通过多渠道收集风险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建设综合性风险数据库,并及时向辽宁相关企业发布风险信息,以便尽早做好防范和应对准备;引导企业健全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意识教育,组织辽宁产能合作企业参加专门的培训。第三,支持辽宁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等权益为抵押,通过专项债券及其他市场化手段筹资,为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第四,发挥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作用。金融机构应加强金融创新,及时推出跨境直贷、跨境并购、银团贷款及离岸理财等创新型业务,面向辽宁企业提供国际贸易、工程建设、实体投资、跨境资金管理、全球资产管理与配置全球资产托管等多层次、宽领域的金融服务。辽宁的金融机构应积极与亚投行、金砖银行、丝路基金等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吸引各类资本,借助更广阔的资源服务于辽宁产能“走出去”。第五,完善国际产能合作保险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合作减少机构间的服务成本,提高产能合作的成功率,为“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提供财产、责任和人身保险等保障。

3、搭建平台载体,形成合作长效机制

第一,搭建项目洽谈平台,邀请政府人员、国内产能合作企业、外商与金融机构等参与重大合作论坛,加强各国政府、企业及金融机构的合作交流,为各方合作提供更多机会,扩大辽宁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和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辽宁企业“走出去”、进行国际产能合作提供更多有利机会和条件。第二,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借助政府的信息优势及外交优势,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做好投资环境评估工作,公开对外投资环境评估报告,监测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东道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国际大宗商品市场变动等情况,及时提供境外投资信息、投资政策,加强投资项目信息共享,为辽宁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支持。同时,要充分利用达沃斯论坛与各大展会等现有平台机制,推动辽宁对“一带一路”沿线开展产能合作。第三,完善“大协会、小政府”机制,进一步加强“辽宁境外企业联盟”建设。联盟以服务辽宁企业国际产能合作为宗旨,以信息提供、风险分析为主要业务,代表企业与国外机构、与大连市政府管理机构进行沟通、洽谈,增强企业谈判力量。

4、加强智库建设,助力国际产能合作

第一,积极培育辽宁各高校、专业研究机构等智库力量,吸纳具有丰富相关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律师、学者等各类专业人才,设立“国际产能合作研究基地”,加强对国际产能合作的研究。第二,支持鼓励投资类咨询公司的设立,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对沿线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产业和环境等方面的分析研究,科学评估相关国家投资风险;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国别的指引研究,提出合作机遇、重点项目和存在风险等信息,为辽宁(乃至全国)的企业国际产能合作提供决策咨询;同时发布海外投资指引、规程、各投资目的国的法律法规、风险提示、注意事项等信息。

5、提高企业风险意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第一,建立全方位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切实做好企业“走出去”的调研和准备工作,完善企业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与国内外企业、律所、服务机构合作,借力专业机构降低企业“走出去”的风险。第二,建立风险评估与监测体系,完善已有的国际产能合作统计监测系统,密切注意企业的运营状况,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企业可以在内部自设风险基金,用于弥补风险损失。

6、因地制宜,作好前期调研

第一,企业要深入了解东道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沿线国家的发展基础,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基础、基础设施状况、资源能源及劳动力等因素。第二,深入了解东道国对待外来投资的政策与态度,了解该国投资保护主义的具体表现,熟悉当地的法律、文化和风俗习惯。第三,了解当地的劳工制度,依法用工、依法维权,妥善解决劳资纠纷,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并与当地工会组织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第四,通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判断项目生存能力与盈利前景,把握投资合作伙伴的资金和信誉情况,并根据自身需求量身定做合作方案。

7、提升企业实力,维护企业形象

第一,制定企业国际化战略,找准定位、扬长避短,树立品牌竞争意识,实施品牌战略管理,提高国际知名度。第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学习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管理经验以及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增强辽宁企业国际竞争力。第三,注重科技创新,通过国际合作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或与沿线国家创办合资企业,使之成为引进先进技术、研究新工艺新产品的基地,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品牌和产品,增强国际市场话语权。第四,注重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元化海外用人机制,合理配置境内外人才资源,并对其进行专业化培训。第五,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要遵守当地的社会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担当社会责任,加强沟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此化解和减少企业国际产能合作的风险。

(李焱系大连海事大学副教授,辽宁沿海开放与经济发展研究基地研究人员;黄庆波系大连海事大学教授,辽宁沿海开放与经济发展研究基地研究人员;赵玲系大连海事大学副教授,辽宁沿海开放与经济发展研究基地研究人员。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6YJC790051的研究成果)












[ 返回 ]
友情链接: 世纪中天 |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 深圳市现代创新发展研究院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改革网 | 广东体改研究会 | 公益智库 | 河北省改革战略研究会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6号   电话:024-86913829  传真:024-86913829  E-mail:tgyjh2011@163.com
Copyright(C)2009-2019 All rights 技术支持:世纪中天 | 辽ICP备160026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