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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第十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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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言
第10期 (总第十期)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2017年9月8日
关于依托“单一窗口”建设 推进我省贸易便利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王厚双 孙丽 孙娜 “单一窗口”是WTO、世界海关组织推行贸易便利化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世界性的潮流,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我国外贸快速发展的战略安排。我省应当抓住辽宁自贸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快速推进“单一窗口”建设,推进我省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改革,推进我省外贸综合服务快速发展,提高外向型经济对我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促进我省的全面振兴。 一、“单一窗口”的内涵、主要模式及其发展 1.“单一窗口”的内涵 “单一窗口”(Single Window;Sole window),是指通过建立一个大数据共享的政府信息平台,使参与国际贸易的各方,通过单一的平台提交标准化的信息和单证以满足所有与进口、出口和转口相关管理机构的要求,其核心是进出口商品电子数据只需要提交一次,而且其提交接入点具有单一性。 “单一窗口”通常要具备四个要素:一是一次申报,即参与国际贸易的各方只需要一次性向贸易相关管理机构提交相应的信息和单证;二是通过一个设施申报,该设施拥有统一的平台,对相关的参与国际贸易各方提交的信息数据进行一次性处理;三是使用标准化的数据元,参与国际贸易各方提交的信息应为标准化的数据;四是能够满足贸易相关管理机构和参与国际贸易各方的需要。 2.“单一窗口”的主要模式 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单一窗口”模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单一机构模式”,就是由一个机构来处理所有的进出口业务,该机构系统在收到企业进出口贸易申报数据后直接进行各项业务处理。其特点是机构集中、系统单一,是“单一窗口”的最高模式。此模式的运用主要以瑞典、荷兰为代表。 第二种是“单一系统模式”,即通过建立一个统一处理进出口业务的信息系统,整合、收集、使用并传递与进出口相关的电子数据,处理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各个监管机构仍相互独立。这又可以细分为三类:一是综合处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对进出口信息进行一体化处理;二是共享界面系统,数据发至相关机构分别进行处理;三是将综合处理与共享界面合二为一的系统。其特点是机构分散、系统单一。此模式的运用主要以美国、日本为代表。 第三种是“公共平台模式”,即通过建立共同信息处理平台实现申报数据的收集和反馈,企业仅需要填制一张电子表格就可以向不同的政府部门申报,申报内容经各政府部门业务系统处理后自动反馈结果到企业的计算机中。其特点是机构分散、系统集成。此模式的运用主要以新加坡为代表。 3、“单一窗口”是推进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手段 “单一窗口”建设能够及大地简化程序、增强透明、统一标准、完善规范、减少限制,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都在快速推进“单一窗口”建设。目前,在全球贸易便利化排名中,新加坡、中国香港和韩国名列三甲,中国排名是98位。中国的排名之所以靠后,主要是因为中国在进出口时间方面与其它先进国家或地区差别较大,中国进出口时间分别是24天和6天,而日本分别是11天和11天,德国分别是7天和9天,美国分别是5.4天和6天,新加坡分别是4天和6天。而中国在进出口时间方面与其它先进国家或地区差别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单一窗口”建设进程速度较慢。辽宁的情况与全国的情况相似。因此,快速推进我省的“单一窗口”建设,以“单一窗口”的建设推进我省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改革,推进我省全省的贸易便利化改革,对推进我省外贸的快速发展作用巨大。 二、“单一窗口”在我国自贸试验区的推进情况 我国先期的四个自贸试验区在“单一窗口”建设方面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运行以来一直致力于“单一窗口”建设。为了更好地推进“单一窗口”建设,2014年8月《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条例》明确规定,要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即从事贸易、运输、加工、仓储等企业通过“单一窗口”一次接入一个信息平台,实现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标准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监管部门处理状态(结果)通过单一平台反馈给申报人。上海“单一窗口”试点主要是依托上海市政府主导的公共信息平台——上海电子口岸而建设,于2014年6月在洋山保税港区启动,分阶段分步推进。2015年6月30日上海“单一窗口”1.0版本全面上线运行,上线项目23个,参与部门扩大到海关、检验检疫、海事、商务、国税、外汇、食药监等17个部门,功能覆盖货物、运输工具申报、支付结算、企业资质、贸易许可、信息查询等6个模块,具备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功能。2016年1月20日上海“单一窗口”2.0版本全面上线运行,在原来功能的基础上,不仅面向企业,而且更多地面向公众倾斜,新增设了邮包查询、信息公开等8项功能。 广东:“单一窗口”是由国检、海关、边检、港务、海事等部门参与建设。2015年6月30日上海“单一窗口”1.0版本全面上线运行,并在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和广州黄埔老港上线试运行。首期上线业务包括进出口货物申报、进出口运输工具申报、跨境电子商务和信息查询,涵盖海关、国检、边检、港务多个部门,又12家企业参加试点。 天津: “单一窗口”的建设是在海关总署支持下,天津口岸办、海关会同检验检疫局、海事局、边检总站、港口集团、滨海机场和滨海新区政府等参与,已有205家企业参与。 福建:“单一窗口”由政府主导,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30多个部门参与建设。该“单一窗口”实现“一个平台、一个界面、一点接入、一次申报”,将货物进出口报关、报检所需的149项数据整合为96项,减少录入53项;船舶进出境申报设计的三张表、641项数据整合为384项,减少录入257项。“单一窗口”2.0版本是引进新加坡专业公司对照国际标准进行规范化设计而成。 三、以“单一窗口”建设为依托快速推进我省贸易便利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单一窗口”的建设对于提高政府部门监管效率、降低贸易和运输企业的综合成本、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我省外贸发展的作用巨大,应当在我省的自贸试验区复制上海等自贸试验区的成功经验,以“单一窗口”建设为依托快速推进我省贸易便利化改革。 1.在借鉴国内外“单一窗口”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迎难而上,勇于做“单一窗口”建设先行先试的开拓者 充分借鉴国内外“单一窗口”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做好顶层设计,迎难而上,勇于做“单一窗口”建设先行先试的开拓者;要从贸易商、运输商以及相关从业者的实际需要出发,完善“单一窗口”的系统设计;要结合我国口岸管理的实际和自贸试验区监管制度创新的要求,本着先易后难、先基本框架后拓展完善的有序推进;要做到“管得住”、“通得快”之间的平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要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依托做好“单一窗口”平台建设 “单一窗口”建设,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为支撑,这样才能实现通关环节从“串联执法”向“并联执法”转化,因此,统一的信息平台建设是“单一窗口”平台建设的先行工作,是“单一窗口”平台建设的物质基础。 3.要依托自贸试验区进行必要的试点工作 应当依托自贸试验区,先选择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申报和船舶进出口岸联网核放进行试点,在此基础上,扩大试点的规模,推动货物申报由海港推广到空港。要着重完善申报数据导入功能,探索修、撤单申请电子化方式,研究境外邮寄物品通关平台实行联网审核和监管的方案,研究推动自贸试验区企业先行先试项目,如保税货物进出区申报,需要在查验单位办理的企业资质和行政许可事项等。就“单一窗口”平台的运行、数据管理、操作流程等做出规定,并根据“单一窗口”建设进程不断修订和完善。 4.要依托自贸试验区率先实现“单一窗口”功能 即要依托自贸试验区实现口岸通关和监管通过“单一窗口”受理;各口岸监管部门通过“单一窗口”平台接受贸易企业、运输企业的申报,并将结果信息和监管信息反馈给申报人;监管场所的货物和运输工具的运抵、查验作业、放行等信息,通过平台发送至监管部门,并告知企业、承运人等相关各方;实现各监管部门依照合作协议和规则,共享相应的监管状态信息;在平台上建立关检一次查验的指令比照系统,建立和优化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的作业流程;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与“单一窗口”对接。 5.要依托自贸试验区扩展“单一窗口”的应用功能 要依托自贸试验区,在“单一窗口”实现海关税费、相关规费以及查验辅助服务费用的电子支付;实现国际转运功能;实现船舶和贸易许可证书、外汇、出口退税等业务在“单一窗口”办理;推动口岸申报数据统一和标准化,推动口岸执法流程再造和优化;推进各政府管理部门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受理企业资质相关行政审批和登记等事项。 6.要提高自贸试验区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全省通关一体化 可以从六个方面加以推进:货物进出口:进出口申报、国际转运申报等;运输工具申报:船舶、航空器、舱单、危险品申报、人员信息申报以及相关许可申办等;进出口许可:进口许可、出口许可;支付结算:关税规费交纳、外汇结算、出口退税等;企业资质管理: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货物申报资质、运输工具申报资质等;相关信息查询:监管单位共享信息查询、企业信息查询等。
作者: 王厚双,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辽宁大学自贸试验区研究院院长;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沈阳市人民政府参事。 孙丽,辽宁大学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国际关系学院教授,辽宁大学自贸试验区研究院副院长。 孙娜,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辽宁省新型智库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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