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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第五十期)
  •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2/28 11:30:00

关于做好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收官工作的建议


王鹿锜


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在省国资委和所有国企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国企改革已取得诸多实质性突破,截止去年底,全省完成省属企业290户公司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了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动“三集中”,进一步优化了国有经济布局;努力促进鞍钢本钢重组,加速了全省国有资源整合;副食集团探索的“反向混改”模式等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全省得到不断推广与深化。全省国企“三年行动”任务现已完成85%以上,远超国务院国资委设定的70%目标。虽然,我省在企业间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已取得明显效果,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也得到持续优化,但“三年行动”的结束并不是改革终点,国企改革仍需不断创新与发展。

未来一段时间内,我省应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等系列问题,及时纠偏,以深化混改为重点,全面推进我省国企改革进程,为我省全面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助力,力争提前实现“两增两提一控一翻番”工作目标。具体建议如下:

(一)巩固并不断完善多元化治理主体职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化国有企业制度

伴随我省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制度已初见模型。我省省属企业已全部制定党委前置研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和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制度等多项改革内容,制度改革虽在有序推进,但直击国企改革的痛点与难点依旧存在,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需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

1.细化并完善多元治理主体的的治理结构和权责边界

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理应始终把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主线,以完善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要求,逐步理清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构建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第一,始终明晰国企党委的角色定位,即:监督和咨询角色。将党委责任适时与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制进行有效联动和深度融合,尤其注重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党委建设的重要性。第二,健全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推动实现政企彻底分离;第三,健全监事会,引入与经济利益相关的外部人员,共同参与监督企业。第四,加强培养管理层的竞争意识,完善管理层激励机制等。只有不断完善并充分发挥各主体职能,才能推动以董事会治理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改革,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活力。

2.注重提高各治理主体全方位的素质能力培养

我省国有企业的用人制度理应适时创新,特别是中、高级管理层,既要有维护核心治理团队的能力,又要有能持续吸引高素质管理人才等新鲜血液加入治理团队的魄力。首先,为深度激发员工潜力,应有序推进竞争上岗制度和科学的晋升制度,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氛围。其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公司整体凝聚力,营造学习型的企业环境。第三,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搭建企业间及企业内的学习交流平台,增加员工学习、培训的时间与资金投入。只有不断学习,掌握最新前沿科技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知识,才能可持续地将企业实现健康瘦身计划。

(二)在巩固现有成果基础上,适时扩大区域性综改试点,加强区域企业的协同联动

沈阳作为全面实施区域性综合改革试验城市,已成功实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僵尸企业”基本出清等改革。全省开展的“振兴东北央地百队企业协作行动”、区域投资建设等项目已初见成效,但仍有可待继续提升的空间。

一方面,可以通过创建示范企业,发挥行业标杆作用,带动全省改革向纵深发展;借鉴上海、青岛等综改试点区的成果经验与创新思路,总结深挖自身难点、堵点,加强单项问题的分析与改革能力,并充分发挥国资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加强符合条件的同类企业或不同企业的同类业务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专业化整合,以争做行业“领头羊”为目标,加强协同联动,将业务做精做强。另一方面,增强省内各区域的企业特色,以差别化创新推动改革持续深化,充分发挥典型企业的带头作用,注重激发各区域国企的主观能动性与先锋示范作用,适时扩大区域性综改试点,以带动全省国企综改的创新性发展。

(三)继续以深化混改为突破口,纵深推进全省国企改革

辽宁虽已出色完成鞍本钢重组,随即又引入民营资本抚顺新钢铁有限公司入股本钢进行深度混改,改革效果明显。但仍需结合实际,适时调整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政策,保障我省国有资本大环境。

一是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如:引入战略投资者、发展保险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具有长期投资需求的投资机构,以壮大投资主体队伍,改善企业资本结构。二是建立更加清楚明晰的产权制度,切实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在保障国有资本权益的前提下,营造一个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对接平台,服务各类符合条件的混改企业,保障中小企业投资者等非公有企业的话语权,加强企业间沟通,确保混改企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断提高混改背景下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降低其市场准入限制,培育和发展产权市场,全力推动国企公司化改革进程。三是逐步扩大员工持股计划的试点范围,建立“一企一策”,根据当前企业发展实际,深度转换企业用人机制、退出机制和激励机制等,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增强企业活力。

(四)强化国有资本监管体系建设,形成监管合力

我省应继续强化国有资本监管体制,优化监管方式,通过推动审计财务、巡视巡查等深度协同监督等多监督主体联结形式,以形成监管合力。还应适时搭建国资监管信息平台,继续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加强辽宁省省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所提出的:“省属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强化内控体系执行,加大监督评价力度。”在加强出资人监管同时,出资人也应形成管控风险的相应机制,主动对财务、金融和法律等风险进行监测,形成预警、评估和处置等全套流程,逐步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五)用数字化赋能国企改革,加速提高改革效能

数字时代已悄然而至,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当下所有领域必须攻克的科技难题。我省部分国企已实施数字化改革,交投集团研发的数字高管、能源控股集团依托区域智慧能源数据平台等科改示范行动,为全省国有经济布局持续优化积蓄一定能量。

在三年行动收官之际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数字化赋能国企改革仍是数字经济时代下国企改革的一种有效方式。一是,将企业结构进行数字化赋能,夯实数字化运行基础,纵深优化企业结构,加强企业员工的数字技能和数据管理能力,完善企业数字化治理方式。二是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全面整合企业自身信息系统,加速实现数字化办公、远程协作等全流程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三是应回归到强实业兴产业的可持续性轨道上来,创新国企等大型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等领军企业协同发展,进一步推动我省形成现代化的全产业链建设。

作者单位:

娜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

           辽宁新型智库主任

 樊    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鹿锜  墨尔本大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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