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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一区签署协议,这67个事项可以跨省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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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区域“跨省通办”先行探索的要求,我省与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共同建设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服务专区,目前已上线了67项事项。
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服务专区已上线67项事项 《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政务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但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群众异地办事仍面临不少堵点难点问题,“多地跑”“折返跑”等现象仍然存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三项具体任务,即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推动个人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聚焦助力惠企利企,推动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跨省通办”;鼓励区域“跨省通办”先行探索和“省内通办”拓展深化。 按照鼓励区域“跨省通办”先行探索的任务要求,今年1月,东北三省一区通过视频方式签署《政务服务“区域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并于当日起开始实施。 协议明确从设立网上“区域通办”服务专区和线下“区域通办”服务专窗、自助服务区和自助服务终端,建立“区域通办”运行机制和兜底服务模式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逐步实现三省一区政务服务跨省域协同发展。目前,“区域通办”服务专区已上线67项事项。(来源:辽宁日报) 具体内容请点击链接: https://www.lnzwfw.gov.cn/ywtbz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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